时间:2020-03-26
《通知》指出,初三年级由各市(州)统筹确定,可安排于4月7日开学复课;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,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(市、区)党委政府、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在市(州)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,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并对外发布。
同时,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,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,毕业年级、医学类、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;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。
此外,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,不具备防控条件不得开学,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家长准备口罩等防控物资。“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我市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,分区分类、分级分段、错时错峰、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。”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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